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北京津同利华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津同利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5号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园综合楼301、302、303、304室,从事组装生产红外设备。总投 资:200万元,占地面积652.9m2,建筑面积652.9m2。项目拟设员工30人,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260天。
本项目租用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园综合楼(四层厂房)三层的西部;本项目在综合楼的周边环境状况为:项目东侧为北京国海能源技术研究院;南侧、西侧、北侧均到综合楼的边界。
综合楼周边的环境状况为:综合楼东侧为空地及停车场;南侧为绿地及科技园区道路;西侧为科技园区停车场、绿地;北侧15米处为其他公司厂房。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本项目夏季制冷采用空调,本项目不设采暖锅炉,冬季由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统一供暖;不设职工食堂,职工就餐为外部订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无焊接工艺,生产过程中无大气污染源。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为187.2t/a。所有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厂院原有化粪池内,通过市政管线,最终进入昌平污水处理中心。排放浓度pH:6.5-8.5、CODCr:250mg/L、BOD5:150mg/L、SS:200mg/L、氨氮:15mg/L,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 0.0468t/a;BOD50.02808t/a;SS 0.03744t/a;氨氮 0.002808t/a。污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可以达标排放。
(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手工组装过程中手工工具和零部件碰撞时产生的噪音,建设单位采取了隔声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夜间停止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4t/a,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
拟建项目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员工的生活垃圾,项目共有员工30人,以每人每天0.5kg计,垃圾产生量为3.9t/a,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津同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军
联系电话:15901418641
电子信箱:292614160@qq.com
五、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素云
联系电话:010 63941289
六、公示日期
2014年9月26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略)